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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险种哪个更实惠

1999-12-16 来源:生活时报 晓交 我有话说

健康险成为寿险主力

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“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和终身保险”;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了“步步高增额终身寿险”、“长健终身寿险”和“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”等。这些险种对7—12种重大疾病进行了保障,且这些险种大多具有缴费低、保障高的特点,还具备一定的投资功能,适合所有人投保。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,医疗改革之后,我国目前一些大中城市中,基本医疗保险对每个职工每年可支付的医疗费最高限额为4万元,而4万元只能满足常规性疾病的医疗需要,一旦患上大病,这区区4万元无异于杯水车薪。

个人意外伤害险成为主险

“个人意外伤害险”有着保费低、保障高的特点,因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。尤其对那些工资收入不算很高的人们来说,更是有着强烈的需求。但过去个人意外伤害险是作为某种主险的附加险存在的,消费者要想买这个险种,必须先要买保费较高的主险,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户投保的积极性。此次险种的调整,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打破传统的做法,首次将个人意外伤害险作为主险险种推了出来,这个险种包括“综合意外险”和“意外伤害收入险”。投保人只需一次性交纳3000元保费,就可以买到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金及每年2.5万元的收入保险年金共5次,总额可达17.5万元。

联合寿险全家沾光

新华寿险公司推出的“全家福联合寿险”,夫妇双方同为被保险人,这在国内尚属一个新品种。买了这个险种后,无论任何一方遇到不幸,家庭成员都可以获得足够的保险金额赖以生活。比如有这样一个家庭:31岁的丈夫与28岁的妻子有一个4岁的女儿,家庭年收入4万元。如果他们投保全家福联合寿险,保额为10万元,选择30年缴费,年缴费2100元。当疾病高残或意外身亡降临到这个家庭任何一位被保险人时,受益人可获得10万元保险金。若夫妻二人同时遇难,受益人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。除一次性取得保险金的形式外,还可以把保险金作为养老金及教育金的形式领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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